广西农业科学院图书馆书刊借阅须知
一、借阅本馆书刊须办理本馆借书证,本馆借书证为电子证,无实体卡,由本馆统一管理,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准由他人代借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办理本馆借书证一律免费,只需在工作人员处登记相关信息即可。外来人员可凭有效证件办理临时借书证,但借书时需交纳押金和服务费,押金为该书刊价值的3-5倍,还书时,由工作人员检查书刊情况无误后,退还押金,如书刊损坏,须按原书刊价值的3-5倍进行赔偿。
三、调离人员须还清所借书刊,注销借书证,由馆长签字确认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外出工作、学习1年以上需还清所借书刊,否则作超期处理。
四、本馆借书证分为4类:A类提供给干部职工使用,限借专业书刊10册,社科等其他书刊3册;B类提供给工人职工使用,限借专业书刊5册,社科等其他书刊3册;C类为临时借书证,提供给聘用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限借专业书刊3册,社科等其他书刊2册;D类提供给退休职工使用,限借各类书刊总计5册。专业书刊借期为3个月,社科等其他书刊借期为1个月。如需续借,可办理续借手续且只能续借1次,借期为1个月。凡超期未还的书刊,每册每天罚款0.1元,且无法继续借阅新书刊,直至还清未还书刊。
五、读者借书时可咨询工作人员或自行提供书刊的书名、年卷册号或索书号,我们将为您提供全程的借阅服务。读者也可以电子借书证号(不记得借书证号的读者,可咨询工作人员查询),登陆图书馆网站“本馆资源”中,预约借书,我们将按时为您办理借阅手续。
六、本馆工具书(包括词典、年鉴、文摘、百科全书、目录、方志等)一律不外借,只能在馆内查阅使用,我馆提供有偿扫描、复印服务。
七、读者所借的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有权催还,读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刊归还,否则作超期处理,并暂停该证的借阅权。
八、读者借阅书刊时需仔细检查书刊有无破损、缺页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馆工作人员提出。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用笔圈点、涂画,或撕扯图书、损坏条形码等,违者视书刊损坏程度轻重处以相应罚款。
九、遗失书刊者,须赔回原本书刊,不能赔回原书刊者,按原书刊价值的3-5倍赔偿;多卷书按整套书价值的3-5倍赔偿;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书籍,按原书刊价值的10-20倍赔偿。
广西农业科学院图书馆
2017-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