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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4-12-31 09: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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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2月30日下午,我院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自治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耀龙应邀到会作辅导报告。在家院领导、机关全体干部,院属各所班子成员、党组织委员、各研究室主任、各学科带头人,离退休代表等200多人聆听了报告。

       报告会由院党组曾东书记主持。会上,刘耀龙主任做了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报告,从四中全会《决定》的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坚持依法治国方针、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基本要素,并用数字“6132556”简明扼要地解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曾书记对宣讲会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刘主任的宣讲从十六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方面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详细解读,并结合社会真实热点案例和司法实践深入浅出地向在场听众阐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法治亮点和法治精神,见解独到、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启发性、指导性,对我院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很大启发和帮助。
机关党委 钦洁供稿/陆建勋供图 潘海江审核
责任编辑:关妮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