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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农业科学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6-08-03 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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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4日至4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广西农科院开展了专项巡视。5月3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向广西农科院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担当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有力。

       院党组带头把责任扛起来、任务担起来、纪律挺起来,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反馈会后第二天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上来。对自治区第七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照办,迅速成立了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全院4位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两个月集中整改时间里,院党组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办公室平均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照巡整改要求逐个问题去研究解决,并两次组织全面督查,推进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院党组和领导班子研究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细化并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各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层层释放整改压力,层层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整改,能够马上改正的问题,立行立改;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的,限期整改;需长期强化管理的,建章立制,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倒排进度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我们细分为24个具体问题和44项整改任务,并通过倒排进度表的方式,按先后序逐项排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人。

       (一)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建薄弱,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

       1.加强院党组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一是狠抓学习,坚持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提高科学决策和组织领导水平,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二是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强化基层党建队伍建设。院领导班子就我院中层干部职数偏少问题专门到自治区编制部门进行了汇报,努力争取适当增加领导职数配备尤其是党务干部职数配备。另外,拟在今年10—11月的中层领导班子换届时,让熟悉科研的干部抓好科研,让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抓好党建,用人所长,优化中层领导班子配置,选齐配强党建队伍。同时,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四是近期尽快建立起基层党组织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6月27日召开了全院干部大会,主持院党组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林树恒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院党组负责人、院长与机关处室、研究所党政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广西农业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院党组经过研究,明确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一是每年年初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二是每年年底召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考评会,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进行考评。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廉洁从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院年度工作计划,院党组定期听取职能部门专题汇报。

       3.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形成长效机制。院党组根据自治区纪委和巡视组的要求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全面梳理了近年来我院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并对执纪问责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沉痛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整改落实。一是以案说规,加强警示教育,强化问责惩戒。6月27日召开干部大会,对我院2011年以来发生的7件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入院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内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对为官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责意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核实1个下属单位所属企业设立“账外账”行为,责令当事人如数退还违规款项,对违纪人员依纪依规一一问责处理。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坚决服从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决定精神,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归口自治区纪委驻科学技术厅纪检组监督。我院将主动向自治区纪委驻科学技术厅纪检组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同时,在今年10—11月院中层领导班子换届时,在每个党支部增设纪检委员,实现内部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培训,规范内检和内审业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将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准则,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违纪问责的程序。同时,建立完善院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福利待遇发放、资金分配、经费使用、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行为,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约束。该项制度现已形成初稿,将进一步征求意见并加以完善,拟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

       (二)针对“下属单位所属企业管理混乱,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

       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院属各单位对院本级和下属单位所属企业的设立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对院企合作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梳理问题。

       2.逐项整改存在问题。目前全面登记造册院本级和下属单位所属企业有9家,计划2016年底前注销6家所属企业,剩下的3 家企业拟通过规范管理,进一步严格处置有关程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经排查发现,极个别单位存在代收代缴合作企业人员社保资金的问题,现已全部停止。下一步将规范全院聘用人员招聘和管理。院工会和生物研究所工会小组有参股企业行为,不符合政策法规,目前正在依规办理退股手续中。另外,蔬菜所、甘蔗所、水稻所也有部分职工以技术成果或资金参股本所成果转化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精神进行处置。

       3.推进成果转化规范化管理。计划依据现行成果转化有关激励政策,修订《广西农业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成果转化行为,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办法。针对职工参股行为,将研究出台有关制度予以规范。

       (三)针对“国有资产出租、科研副产品处置存在诸多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

       1.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一是对全院国有资产出租进行了全面清查和登记造册,并向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专门咨询了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资产出租、出借、投资等方面的程序和办法。目前已与国有资产租赁管理部门达成合作意向,合作协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院办公会议审议。今后国有资产出租将利用正规租赁平台,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招租。二是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审核院及院属各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相关合同,堵塞管理漏洞。三是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修订完善《广西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出租报批、招投标、租金使用管理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防止资金不当管理和使用。

       针对“不足额收缴已出租的国有资产租金”的问题。院成立了欠租问题处置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与院法律顾问共同研究解决追缴租金问题,并向主要欠租者发出了律师函,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欠租问题。

       针对“部分出租的国有资产存在租期过长”的问题。我院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12〕9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出租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特殊情况需超过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重新理清全院租赁合同,对于合同期超过5年或10 年的出租项目,已分别与涉及的两家承租方商谈,共同协商缩短租期合法程序。两家承租企业均表示愿意与我院按规定适当变更合同,但需对变更条款进行评估,目前此项工作还在抓紧落实中。下一步,将在拟修改完善的《广西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明确国有资产租期规定,避免发生租期过长的问题。

       针对“出租国有资产后的资金收益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问题。经查明,2012年以前,我院资产出租收入全额上交财政专户,由财政返还才安排相关支出。2012年以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我院作为非参公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形成的收入不属于非税收入,要纳入单位财务收支统一核算和管理,按规定不需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今后如有新规定,我院将按新规定管理此类收益。

       针对“公房挤占”的问题。我院成立了公房挤占清理工作组,对全院出租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造册和现场核查,并约谈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求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已排查出挤占公房4处,合计面积4187㎡,主要为公司租用。到期的已立即停止出租,余下的租期一旦到期即不再出租(最晚于2019年1月1日到期)。

       2.加强对科研副产品和科研物品的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据查,我院科研副产品的处理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数量大且能够作为商品销售或不管品质优劣都能作为工业原料的科研副产品,采取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统一入帐的管理办法;二是数量少、品种多且杂、品质参差不齐、经济价值小、因试验需要无法作为商品统一收获、加工、销售,收获人工和销售成本大于收益的副产品,原则上由课题组自行处理。下一步,我院将参照外省农科院好的做法,修订完善《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明确科研副产品界定、处置程序、入账管理。此外,拟制定《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物品出入库管理办法》,严格出入库管理和使用监督。

       (四)针对“福利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

       对院机关和下属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费、电话费、额外伙食补助、评审补助、公款吃喝等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查明并全额清退近三年来违规发放的非节假日加班费、在课题中违规列支的电话费和违规发放的补助费,额外伙食补助也已从2016年4月全面停止发放。查明有职工在已领取出差伙食补助费的同时,又重复报销了出差途中发生的早餐费用,已责成当事人全额退款,并作了严厉批评。

       公务接待方面,自查发现院属各单位2013—2014年公务接待报帐时存在缺接待公函的现象。2015年以后,全院能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通知》(桂财行〔2015〕1号),严格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接待费报销实行派出单位公函、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三单合一”,超出相关费用标准则不允许报销。关于个别单位涉嫌以现场鉴定会名义聚餐问题,目前正在详细核实中。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铺张浪费。

       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易出现的漏洞和风险点,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着手修订完善《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五)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落实。

       我院内设机构有近六成的处级干部享受的是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我院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源于机构规模大、处级领导职数偏少。我院领导班子已向自治区编制部门专题反映领导干部职数偏少问题,争取予以解决。

       三、持续深化整改工作,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经过近2个月的集中整改,农科院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初步显现,但在巡视组反馈意见中,一些需要时间长、涉及层次深、牵动面大的问题,还需要通过建章立规等逐步解决。下一步,院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推进整改落实,以实际成效推动全院改革发展。

       (一)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化整改落实。

       在集中整改过后,对已立行立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需要通过一定时间一定阶段完成的整改任务,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表要求,抓紧抓好落实。以一步一个脚印、一项任务获得一个整改成果的实干态度,将巡视整改工作深化推进,营造清风正气的科研管理环境,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

       (二)加快建章立制,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重点抓好院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台账制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及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院改革发展。

       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推进全院发展改革相结合,真正把巡视工作成效转化到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体现到加快院所转型跨越发展的实践中,推动全院发展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3245072;联系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广西农业科学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07;电子邮箱:jjjc@gxaas.net。 

                 中共广西农业科学院党组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