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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精神暨2017年集中填报工作培训会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7-03-29 10: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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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下午,我院举行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精神和安排部署2017年中填报工作培训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树恒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国富,副院长陈彩虹,院党组成员谭宏伟出席会议,全院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会。

       会上,院人事处处长陆宇明通过PPT方式对两项法规作了详细解读,并对填报事项进行了具体讲解。

       林树恒副书记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理解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学习贯彻执行。要充分认识是否如实报告绝不是无足轻重的“小节”问题,而是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要准确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填报,从严从实做好今年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真正发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促使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健康成长。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好填好,组织、督促本单位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填报。二要严肃报告纪律。领导干部应当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敬畏纪律、严守规矩,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将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干部如实报告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体现。三是严格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全面收集相关信息,确保填报内容准确无误,按时完成。领导干部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主体,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要如实、逐项、亲笔填写,填写字迹应清晰可认,确保无遗漏、无笔误。所填内容要与亲属以及涉及的其他有关机构进行沟通、认真核实,杜绝出现漏报、瞒报现象。

                              人事处 陈敏吉供稿/薛臣艺供图
 责任编辑:关妮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