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所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8-04-27 08: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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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加工所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厅函【2018】28号)文件要求,4月26日下午,加工所领导班子组织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对所行政办公室及实验室两个区域进行节前安全排查。 

       孙健所长带队就两个区域总电闸做了详细查看,要求管理人员与电工师傅做好所里用电检查工作,实验室内存放物品要尽量远离电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针对职工电车充电问题、实验室的灭火器配备、化学物品的存放、仪器及耗材包装箱的堆放、实验室环境卫生等方面逐一提出了整改意见。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广大科技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孙健强调科技人员要自我提高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意识,遵守所里管理办法,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加工所 林玲英供稿/供图  孙健审核
责任编辑:关妮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