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国家加快推广粉垄技术建议”作出答复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8-09-23 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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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21日,农业农村部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答复农办议〔2018〕126号”文,发布了对河北省张家口市农科院研究员、全国人大代表赵治海提出的“关于国家加快推广粉垄技术的建议”、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31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文中指出: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粉垄技术推广。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我部组织专家赴吉林、内蒙古、湖南、广西、甘肃等地调研,了解粉垄技术的应用推广情况。召开专家座谈会,分析粉垄技术的机理及推广应用前景,研究加快粉垄技术试验示范的具体措施。据专家和用户评价,粉垄技术具有提高土壤通透性、蓄水能力、土壤温度、土壤速效养分的作用,可有效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利于作物根系生长,提高作物产量。二是推动粉垄机械发展。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并会同我部编制《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加快农业机械化作出具体安排。《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将耕整地类机械作为一大类农业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有关农业机械只要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即可获得补贴资格。三是开展技术试验示范。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和农业科学院,开展粉垄技术研究试验,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项目,开展粉垄技术试验示范。目前,粉垄技术已在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开展田间试验示范1万多亩。四是强化政策扶持。中央财政积极鼓励各地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对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的省份,允许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不超过总量15%的资金用于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粉垄整地作为一项新型耕作技术,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先试,积极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应用粉垄技术。五是加强科技研发。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专项“智能农机装备”中,设置了“高效精准环保多功能农田作业装备研发”重点任务。并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等,集中全国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重点破解一批农机化发展难点热点问题。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科学求实态度,完善粉垄技术模式,组织开展试验示范,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一是加强机理研究。组织教学科研单位对粉垄技术的应用效果、配套技术措施等进行系统研究,完善相关标准。组织农机鉴定部门开展规范性验证试验,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加快粉垄机械定型研究,争取早日实现批量生产。二是集成组装技术。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粉垄技术模式集成,根据气候条件、种植制度、土壤类型、耕作方式等,集成组装秸秆还田、深松耕作、科学施肥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配套技术模式,提高粉垄技术的适用性。三是开展试验示范。选择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程度高、基础设施条件好的地区开展示范推广。重点在北方旱作区开展试验示范,特别是结合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进一步扩大试验示范范围。四是搞好技术指导。组织各地农业技术推广、农机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开展相关技术培训,积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应用粉垄技术。
 
        农业农村部感谢赵治海代表对耕地质量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农村部工作予以支持。
 
 
经作所  申章佑供稿/图  严华兵审核
责任编辑:关妮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