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作所7项广西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审定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5-07-01 18: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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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30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由我院经作所起草的《花生黄曲霉毒素污染防控栽培技术规程》、《种用春花生生产技术规程》、《种用秋花生生产技术规程》、《甘蔗间作花生栽培技术规程》、《花生套种淮山栽培技术规程》、《花生甘薯轮作栽培技术规程》、《幼龄橙园间作花生栽培技术规程》(送审稿)7项广西地方标准进行了审定。专家组由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大学、广西种子管理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土肥站、自治区植保站、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南宁市质监局标准化科、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14位专家组成。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苏彩和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起草单位对标准起草情况的介绍,对标准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7项地方标准均是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试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科学、先进、合理、可操作性强,一致同意通过审定,并建议起草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上报自治区质监局,作为推荐性广西地方标准予以发布。


经作所 熊发前供稿/黄志鹏供图 唐荣华审核
责任编辑:陆建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