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所起草的2项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广西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6-06-02 11: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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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由院加工所起草的《龙眼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和《香蕉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2项地方标准进行了审定。专家组由来自广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总站、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大学、广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林科院等单位的7位专家组成。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起草单位的标准情况介绍,对2项标准逐条逐款进行审核、讨论、修改。专家组一致认为,这2项标准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完整,技术规程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促进广西大宗水果龙眼和香蕉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审定,并建议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上报自治区质监局,作为推荐性广西地方标准予以发布。
 


加工所 李丽供稿/胡瑶供图 孙健审核
责任编辑:关妮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