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所4项地方标准通过审定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7-05-26 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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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上午,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广西林科院、广西标准化协会、广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土壤肥料工作站、广西花卉协会及广西药用植物园的7位专家对花卉所起草的《带叶兜兰无菌播种繁育技术规程》、《蝴蝶兰组织培养技术规程》、《月季盆栽生产技术规程》和《重瓣大岩桐组培快繁技术规程》等4项广西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会议审定。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处、院科技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及标准编制组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专家组依次听取了起草单位对4项标准起草情况的汇报,对标准送审稿的格式和内容逐条逐款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4项标准是在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和实验验证的基础上制定,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完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标准内容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协调一致,标准编写符合GB/T 1.1-2009的要求。4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分别为带叶兜兰、蝴蝶兰、重瓣大岩桐的种苗繁育和月季盆栽生产提供了技术参考,对广西兜兰、蝴蝶兰、大岩桐及月季等花卉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审定,建议起草单位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上报自治区质监局,作为推荐性广西地方标准予以发布。
 
 
花卉所 周锦业供稿/宋倩供图  卜朝阳审核
责任编辑:关妮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