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亚所)位于广西龙州县西郊,主要从事热带亚热带水果、茶叶、甘蔗、木薯等经济作物的引种试种、良种选育、丰产栽培、产品加工、开发应用,以及热带、亚热带地区作(植)物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及创新利用为目的的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是集研究—示范—推广为一体的科研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数1个,下设8个行政辅助部门和9个科研管理科室。有所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事科、科研管理科、财务科、纪检监察与审计科、后勤服务科、基地管理科、土地保卫科、名特优水果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经济作物研究中心、茶树栽培与育种研究中心、植物种质资源研究中心、茶叶加工研究中心、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等17个科室。
第二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2023年预算编制指南要求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原则,南亚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5427.15万元,2022年收支总预算5473.29万元,2023与2022年收支基本持平,减少46.14万元,减少1%。主要是人员经费略有变动,其他无变化。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5427.15万元,与2022年持平,人员经费预算略有变动: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拨款4539.98万元,上年4732.88万元,同比减少192.9万元,减少4%,占比3.5%。主要是2022年新增人员经费因疫情原因,办理工资审批推迟,在2022年8月没有新增到基础信息。当年人员经费通过年度追加核算。
(二)事业收入450.48万元,上年346.75万元,同比增加103.73万元,增加23%,占比1.91%。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20.29万元,上年270.58万元,同比增加49.71万元,增加15.52%,占比1%。
(四)上年结转结余120.4万元,占比2.22%。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5427.15万元,2021年支出总预算5473.29万元,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4090.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38%,上年4288.69万元,同比减少197.9万元,减少4.84%;项目支出1336.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62%;上年1184.6万元,同比增加151.7万元,增长11.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35.9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32.88万元,同比减少196.9万元,减少43.4%;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535.98万元、上年结转32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443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5.98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2.88万元,同比减少196.9万元,减少4.34%;其中:基本支出409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18%,上年4288.69万元,同比减少197.9万元,减少4.6%;项目支出44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81%;上年444.19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0.2%。
(一)206类科目科学技术支出354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上年4423.64万元,同比减少883.15万元,减少24.94%。其中:
206类03款01项“机构运行(应用研究)”3088.4万元。用于我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支出;
206类03款02项“社会公益研究所”452.09万元。用于我单位基本科研项目支出。
(二)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4%;上年 594.98万元,同比减少30.73万元,减少5.4%。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6.16万元。用于我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8.09万元。用于我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三)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4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 %;上年157.18万元,同比减少8.07万元,减少5.41%。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49.11万元。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8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上年297.49万元,同比减少15.36万元,减少5.44%。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82.13万元。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38%,上年4288.69万元,同比减少197.9万元,减少4.84%。其中:
(一)人员经费3742.24万元,占比91.4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8.55万元,占比8.5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4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5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公务用车,购置费28.98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32万元,2022年17.47万元,增长25.85万元,同比增长59.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镜)支出。
2.“公务接待费”2.39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长。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9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长。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5万元,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标准。及 “公务用车购置费”28.98万元,单位公务车长期高负荷运转,现存公务车已达折旧年限,不能满足科研野外科考需求,2023年申请购买一台公务用车,我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3.58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3.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9.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车辆编制数为6辆,均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相关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