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亚所)位于广西龙州县西郊,主要从事热带亚热带水果、茶叶、甘蔗、木薯等经济作物的引种试种、良种选育、丰产栽培、产品加工、开发应用,以及热带、亚热带地区作(植)物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及创新利用为目的的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是集研究—示范—推广为一体的科研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数1个,下设有所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科研管理办公室、财务科、名特优水果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经济作物研究中心、茶树栽培与育种研究中心、植物种质资源研究中心、茶叶加工研究中心、植物保护研究中心等23个科室。
第二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亚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4736.61万元,同比增加686.50万元,增长16.9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4736.61万元,同比增加686.50万元,增长16.95%。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拨款4116.67万元,同比增加639.70万元,增加18.40%,占比86.91%。
(二)事业收入366.48万元,同比减少14.7万元,减少3.85%,占比7.74%。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90.63万元,同比增加107.50万元,增加129%,占比4.02%。
(四)其他收入62.83万元,同比减少46万元,减少55.34%,占比1.33%。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736.61万元,同比增加686.50万元,增长16.95%,其中:基本支出3756.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31%,同比增加552.70万元,增长17.25%;项目支出980.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69%,同比增加133.8万元,增长15.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16.67万元,同比增加639.70万元,增长18.40%;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116.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20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6.67万元,同比增加639.70万元,增长18.40%;其中:基本支出375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1.25%,同比增加552.70万元,增长17.25%;项目支出36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5%,同比增加87.00万元,增长31.84%。
(一)206类科目科学技术支出320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84%,同比增加498.93万元。其中:
206类03款01项“机构运行(应用研究)”2844.37万元。用于我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支出;
206类03款02项“社会公益研究所”360.19万元。用于我单位基本科研项目支出。
(二)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6%,同比增加76.75万元,增加17.4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4.63万元。用于我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2.31万元。用于我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三)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3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同比增加25.65万元,增长23.09%。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511.49万元。用于我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5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同比增加38.37万元,增长17.43%。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58.47万元。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5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1.25%,同比增加552.7万元,增长17.25%。其中:
(一)人员经费3412.25万元,占比90.8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4.23万元,占比9.1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7.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47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镜)支出。
2.“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8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我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09.33万元,其中集中采购预算9.7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14%;分散采购预算299.6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6.86%。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0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8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6.17%,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166.5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3.83%。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40.3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9.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车辆编制数为5辆,均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