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按照院机关纪委有关通知精神,葡萄所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会议由谢太理书记主持,文仁德所长及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会上,葡萄所党支部纪检委员陈国品传达了院机关纪委根据区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有关通知文件要求,集中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并对部分相关条款进行逐条解读。谢太理书记在学习活动中指出,制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第一部规范化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遵循制度。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各位党员要端正态度,清醒的认识到问责条例与每位党员息息相关,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好权力、责任与担当之间关系,要敢于担当。并列举了相关的案例,使参会人员收到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通过此次学习教育活动,推动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了全体党员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
盘丰平供稿/供图 文仁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