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单位: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2024-10-15 1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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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成立于2008年12月,是广西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研究与技术开发的省级科研机构,主要开展农产品贮运保鲜、精深加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其相关质量标准、控制体系的研发与推广等工作。现有在职在编员工38人,其中博士9人(含在读4人)、硕士30人,高级职称30人,其中正高13人(二级研究员2人,三级研究员4人),副高17人,聘用职工28人,组建9个广西农业科学院稳定资助科研团队。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专项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获奖者1人,国家级品酒师4人,广西“八桂学者”1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人,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专家3人,广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重大专项首席专家4人,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中青年专家10人,实用性人才1人,广西农业科学院青年拔尖人才3人,外籍客座研究员2人,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引进博士后1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建设有国家芒果保鲜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农业农村部亚热带水果贮藏保鲜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国家香蕉产业技术体系加工功能研究室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岗位,广西农产品生物保鲜物流与加工八桂学者岗位,广西果蔬贮藏与加工新技术重点实验室,中-越农产品贮藏与加工联合实验室,广西香蕉保鲜与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超高油高蛋白玉米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单位)、广西亚热带果蔬保鲜加工工程研究中心,广西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15个科研平台。

我所科技人员先后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农业部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课题、国家高层次人才专项、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专项资金项目、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资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国家农业部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人社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项目、国家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广西创新驱动重大专项、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广西农业重点科技项目等各级科研项目320项。截至目前,科技人员发表科研论文377篇,其中SCI收录84篇、EI收录12篇;获批制定地方标准52项、团体标准40项;获国外专利6件,国家专利297件,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65件;出版专著14部。

近年来我所开发的主要新产品:柑橘、香蕉、龙眼、荔枝等亚热带水果生物保鲜剂、纳米保鲜袋;甘蔗、龙眼、桑椹、香蕉、芒果、火龙果、百香果、李果、大果山楂等系列果酒、果醋、甘蔗功能醋、果汁、果脯、速溶粉、果干、果糕、果茶和冻干片加工产品;胡萝卜百香果等系列果蔬混合汁产品;马铃薯米粉、富硒米粉、富硒米乳、富硒代餐粉、富硒零卡糖、核桃乳饮料、木薯烘焙食品及木薯汁、木薯燕麦馒头、板栗粉面包、板栗粉饼干、板栗脆皮产品、芋头精深加工产品;香蕉抗性淀粉、香蕉花多糖含片、铁皮石斛咀嚼片、复配功能饮料等功能食品;茶皂素系列日化产品;甘蔗尾叶青贮饲料、香蕉茎叶青贮饲料、混合发酵冻干菌剂、肉羊与肉牛全价颗粒饲料等饲料化产品。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下设行政机构有:行政、后勤管理办公室、财务室、科研管理办公室、成果转化办公室;科研机构有:果蔬加工研究室、农产品保鲜与物流研究室、食品营养与安全研究室、农产品增值利用研究室、功能食品研究室、发酵与酶工程研究室、林产特产加工研究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466.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3.61万元,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三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4万元,减少0.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7.7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4.58万元,增加36.12%,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养老保险、年金在本单位支出以及增人增资,财政项目比去年增加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261.7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53万元,减少2.44 %,主要原因是当年的科研项目收入减少。

5.其他收入4.1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74万元,减少2.44%,主要是受银行存款金额的影响利息及调账原因。

(二)2023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467.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621.1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23万元,下降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科学技术支出1398.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费及社会公益研究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83万元,增加4.7 %,主要增人增资及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2.8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去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本级,今年的养老保险、年金在本单位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7.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14万元,增加5.99%,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增资社保基数变动,导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1.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3.46万元,增加5.9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加。

(三)结余分配 0.7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减少5.33%,主要原因是当年比去年略有亏损。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844.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8.29万元,下降19.7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有些历年项目要结题验收,加大支出使用进度,使得结转的课题经费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7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4.58万元,增长36.12%。其中:基本支出910.75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绩效工资、物业补贴、医保、住房公积金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37万元,基本业务费、基金、先锋队等项目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6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29%。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847.56万元,支出决算为94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4%。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费及社会公益研究、其他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专项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主要原因是追加中途职工晋升工资和财政收回绩效工资差额及未使用完的经费由财政收回。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12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主要原因是去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本级,今年的养老保险、年金在本单位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37.89万元,支出决算为3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61.44万元,支出决算为6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7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85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29%。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绩效工资以及社保保险缴费支出等。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7.0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80 %。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公务用车费指标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0%,主要用于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使用此项资金,结余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标由财政收回。

(四)资本性支出0.3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主要用于购置了新入人员办公桌椅。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8%,比上年增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3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年初无此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年初无此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车辆待报报废,当年无支出,此项指标3.13万元财政全部收回。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0..03万元,原因是财政下达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4 次,人次32次。其中:接待百色学院农业与食品工程学院1次共11人;接待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1次共9人;接待浙江工业大学食品科学工程院1次共5人;接待贺州市农业科学院1次共7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均在政府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9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车改后保留的科研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台(套),为院本级2023年12月调入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1台,价值167.11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23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