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创建全国一流科研院所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工作,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