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2012年度我院在研项目(课题)的工作进展,及时查找存在问题,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做好全院2012年度科研项目进展汇报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媒体现场汇报 1.每个单位整合出一个汇报材料,汇报内容应突出本单位2012年度科研工作重点、亮点、创新点、取得的成果等情况,提出2013年的工作思路及需要院部帮助解决的事宜和拟解决的办法; 2.汇报采用多媒体形式,每个材料汇报15分钟,专家质疑3分钟; 3.汇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项目进展材料的填报、提交所有2012年度在研项目(课题)均须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其中: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同时于1月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2.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请于12月30前登录广西科技信息网(http://kjxm.gxsti.net)在线填报2012年年报,同时提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 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广西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 4.院科技发展基金、基本业务专项及自筹项目、横向项目等其它项目统一填写《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报告》(2012版,除有相关专用格式外),并在1月1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 项目进展汇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收集汇总,制作填写汇总表(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项目研究年限、负责人等),连同材料一起报院科技处。
三、项目结题验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资助期满之日起30日内,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如实编报资助项目(课题)经费决算,并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统一报院科技处。 2.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在研究结束三个月内必须申请验收结题,提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符合成果鉴定的可直接提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 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研究期满之日起30日内,项目负责人通过依托单位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交项目结题申请和相关结题材料。同时提交《广西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至科技处存档。 4.院科技发展基金和基本业务专项项目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内提交《广西农业科学院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未能按时结题的请提前三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 5.其它项目结题请按有关规定进行,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至科技处存档。 为保证项目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及时将项目申报立项、进展、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报院科技处存档。材料的打印、装订须符合存档要求,不接收用塑料夹、皮包装,以及胶装的材料。 科研项目进展汇报及结题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各项目主持人高度重视,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与院科技处沟通。
联 系 人:刘开强
联系电话:3240627 13036868640
电子信箱: kjc@gxaas.net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