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水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水稻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水稻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水稻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农科院水稻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其前身为组建于1957年的广西农科所粮食作物系,长期从事稻种资源、水稻育种、水稻高产栽培及配套技术、成果转化等研究与推广工作,是我国最早实现杂交水稻三系配套单位之一,曾获国家特等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等高水平荣誉。“十五”、“十一五”期间获全国100强科研院所,分别排第48位、第36位,是广西唯一进入全国100强的研究所。设有办公室、后勤管理科、科研科和财务科等4个科室;设有稻种资源研究中心、杂交稻研究室、超级稻研究室、功能稻米研究室、抗性育种研究室、分子育种研究室、优质常规稻育种研究室、水稻栽培与生理研究室、水稻区域试验研究室、水稻品种测试研究室、稻田综合种养研究室、食用豆资源研究室等12个研究团队。拥有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第一批人选、广西首批八桂学者、广西水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广西优秀专家等荣誉的学科带头人带领的一支活跃在水稻科研和生产一线的研究队伍。现有职工74人,其中,科技人员68人,博士17人,硕士36人,研究员21人,副研究员3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所是归属广西农业科学院二层单户单位。
第二部分:水稻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为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水稻研究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3,368.73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81万元,增长0.6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9.4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0.89 万元,增长22.08%,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60.47万元,项目经费增多190.42万元。主要原因是:
(1)追加“广西水稻优质化育种研究人才小高地”收入181万元
(2)追加人员经费130.88万元
(3)追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
同时:(1)年中调减公用经费4.27万元。
(2)年中调减项目经费8.2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零万元,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零万元,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
4.事业收入1,278.4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35.55万元,下降15.56 %,主要原因是当年取得的各项科研经费减少。
5.经营收入零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135.8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7.52万元,下降44.19 %,主要原因是2019年取得广西稻丰源公司清算投资收益100万元,2020年没有此项收入,所以其他收入大幅下降。
7.年末其他收入结余91.27万元,分配转入事业基金54.77万元,提取专用基金36.5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结余57.65万元,下降38.71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8.年末结转和结余3,828.66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06.9万元,下降22.42 %,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十三五末许多科研项目已按年度、按计划完成项目进度、完成科研任务并验收,因此结转的课题经费减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4,384.3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68.04万元,下降5.7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36.0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水稻优质化育种研究人才小高地方面,支出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9.56 万元,增长102.66%%,主要原因是加大力度引进人才、加强人才对伍建设及及加大科研经费的补助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3,961.86万元,比上年减少398.65万元,下降9.14%,主要原因是在研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7万元,比上年增加3.67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职工缴存基数增大。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17.77万元,比上年增加6.97万元,增长6.29%
5.结余分配91.2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7.69万元,下降38.73 %,主要原因是当年其他收入减少。
6.年末结转和结余3,828.6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承担的各级各种在研科研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06.9万元,下降22.42%,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科研经费减少,同时历年在研科研经费支出增。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水稻研究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5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2.47万元,增长23%。其中:基本支出1,343.18万元,项目支出754.38万元。水稻研究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09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2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没有,而年中追加“广西水稻优质化育种研究人才小高地”收入181万元,加上上年度结转资金,所以本年度支出增加236.02万元,主要是用于人才培养和人才补助、科研经费补助方面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3,001.2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1.86万元。较2019年度支出增加960.6万元,增长32.01%。主要是当年新增科研项目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68.70万元,支出决算为68.7万元,收支平衡。
(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11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7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48%,超预算完成是因为当年通过财政追加了考核晋级、职称、职务提升及新进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3%。决算比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伙食补助31.2万元调整到院本级统一安排,当年的公用经费被财政调减4.27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水稻研究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水稻研究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3 %,比年初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年中被财政调减2万元,招待费调减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无年初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无年初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0 %,比上年增加0.71万元,原因是此项支出被财政调减比上年少。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全年运行费支出15.10万元,平均每辆3.0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6 %, 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 次,人次 55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三辆,其中:年初其他用车五辆,当年8月份报废两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日常科研业务活动出差及公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壹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