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水稻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水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水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水稻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农科院水稻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其前身为组建于1957年的广西农科所粮食作物系,长期从事稻种资源、水稻育种、水稻高产栽培及配套技术、成果转化等研究与推广工作,是我国最早实现杂交水稻三系配套单位之一,曾获国家特等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等高水平荣誉。“十五”、“十一五”期间获全国100强科研院所,分别排第48位、第36位,是广西唯一进入全国100强的研究所。设有办公室、后勤管理科、成果转化科、科研科和财务科等5个科室;设有稻种资源研究中心、杂交稻研究室、超级稻研究室、功能稻米研究室、抗性育种研究室、分子育种研究室、优质常规稻育种研究室、水稻栽培与生理研究室、水稻区域试验研究室、水稻品种测试研究室、稻田综合种养研究室、食用豆资源研究室、水稻所实验室等13个研究团队。拥有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第一批人选、广西首批八桂学者、广西水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广西优秀专家等荣誉的学科带头人带领的一支活跃在水稻科研和生产一线的研究队伍。职工74人,其中,科技人员63,博士18,硕士36人,研究员23,副研究员32。
2.机构情况,本年度无变动。
3.人员情况,主要是调入1人,新增博士1人,退休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是归属广西农业科学院二层单户单位。
第二部分:水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为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水稻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671.26万元, 总支出3255.88万元,分别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81.37万元、927.99万元;下降24.81 %和22.18%。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收入及支出大幅减少;本年度结转资金2358.6万元,比上年减少703.86,下降22.97%,结转资金全部是在研科研项目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二、收入决算表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5.4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4.13万元,下降5%,其中:1.基本支出减少33.12万元,项目经费减少8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减少167.51万元,社会公益研究减少36.51万元,其他科学支出减少15.85万元,其它应用研究增加75万元,机构运行增加24.4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3.8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2.39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零万元,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零万元,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
4.事业收入229.2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07.96万元,下降79.84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科研项目依托单位是广西农业科学院本级,由于管理上的需要,大部分项目经费转入广西农业科学院本级账户核算。
5.经营收入零元,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也没有安排支出。
6.其他收入226.56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2.19万元,下降26.62%,主要原因是2022年取得技术服务及成果转化收入大幅减少。
7.上年结转和结余3061.86万元为在研科研项目结转资金,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40.4万元,下降22.96%,主要原因是历年在研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同时新增结转在研科研项目经费持续减少,因此上年结转减少。
三、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3255.88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27.99万元,下降22.1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04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减少167.51万元,下降51.14%。主要原因是广西水稻优质化育种研究人才小高地和“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项目科研经费收入减少,所以支出也相应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2875.29万元,比上年减少750.76万元,下降20.61%,主要原因是在研科研项目和新科增研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13万元,比上年增加2.39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职工缴存基数增大。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36.42万元,比上年增加3.88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职工缴存基数增大。
5.结余分配118.6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5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当年其他收入收支结余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2358.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承担的各项在研科研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03.86万元,下降22.9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项目依托单位是广西农业科学院本级,新增在研项目大部分经费转入广西农业科学院本级账户核算,同时历年在研结转和新增科研项目经费收入减少,因而在研项目结转减少。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5.4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4.13万元,下降5%。其中:基本支出1525.56万元,项目支出688.88万元;年初预算为220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5%。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171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超预算完成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项目收入75.00万元,加上年末追加的增人增资经费。
(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7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4%。原因是 :年中追加“广西水稻优质化育种研究人才小高地”收入133万元,同时财政下拨上年结转项目经费27万元,但是,年初预算的职工养老、年金收入272.84万元均调整到院本级统筹收支管理。
(三)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84.13万元,支出决算为8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136.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6.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8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2%,决算比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共计272.84万元调整到院本级统一安排。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5%。决算比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伙食补助29.2万元调整到院本级统一安排,退回财政未使用公用经费16.2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 %,比年初预算减少支出15.89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各项活动支出。公务接待费年末财政收回0.45万元,会议费收回5.76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收回9.6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无年初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7.5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无年初预算。本年,本部门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平均每辆运行费支出3.49万元,但是实际正常使用的车辆只有一辆,其余两辆由于车辆破损待报废原因处于停用状态。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 %, 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当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27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其他用车车辆三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日常科研业务活动出差及公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壹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3个预算项目实施自我评价预算绩效管理,经综合考核评分均为二等等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