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用地单位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于每年1月份(以发布通知为准)向院基地处提交年度里建科研基地机动土地及公共服务设施、转基因试验基地土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申请,申请需提交材料及有关事项如下:
1.各申请单位可根据科研需要在院网基地处部门主页资料下载区点击下载《广西农业科学院里建科研基地土地使用申请表》、《广西农业科学院里建科研基地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申请表》、《广西农业科学院里建转基因试验基地土地及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申请表》填写,并附课题(项目)立项合同书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2.正在使用且需继续延用的土地及公共服务设施也须下载填写对应的申请表,注明续用,并备注原地块及设施编号。
3.申请使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4.申请表提交至新综合楼105室。
5.审批通过后,各使用课题组需及时与基地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高忠奎, 15177133351;林旭,1507888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