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里建基地科研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生命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未经允许,严禁在基地河道、鱼塘、沟渠等公共水域进行垂钓、捕鱼(电鱼)和游泳等活动。
2.各入驻基地单位及科研团队要管理好聘请在基地工作的工人(含临时工),并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
3.对于违反规定且不听劝阻的人员,基地管理人员将没收其垂钓捕鱼等工具,通告其所在单位,且以后不得进入基地。
特此通告。
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