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司通﹝2017﹞167号文要求,我院定于2017年12月11日-2018年3月23日组织我院在职在编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用法考试对象
全院在职在编人员及其他从事公务工作人员。
二、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全区普法统编教材《“七五”普法读本(二)》。
(二)考试题型
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共5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各20题,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各2分。
(三)考试要求
1.考试时长为90分钟。
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
3.每人有4次考试次数,取最高分值为考试成绩。
三、报名、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以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研究所为单位统一网上报名。单位可登录广西教育培训网(www.gxpx365.com),选择“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端口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管理员注册注意事项:1.行政区域选“自治区直属单位”;2.上级主管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二)考试形式
网络在线考试。完成考试报名的单位及人员可自行登录广西教育培训网(www.gxpx365.com),选择“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端口进入考试。(网络在线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三)报名、考试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1日-2018年3月23日组织人员报名和考试。单位完成网上考试报名次日即可组织人员参加网络考试,于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考试。
四、有关事项
(一)加强组织管理
院机关纪委负责督促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考试。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管理员,切实抓好考试工作。
(二)落实应考尽考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工学矛盾,积极参加考试。考试人员首次登录考试时,要认真阅读并确认《考试诚信承诺书》,不得代考。管理员要适时提醒、检查、督促、通报考试进展情况。
(三)强化结果运用
1.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不能评优评先。
2.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填写2017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情况报告书,报院机关纪委(2017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情况报告书样式见附件3)。
五、考试服务
广西区人才服务办公室远程学习中心为全区学法用法考试人员提供报名、考试咨询服务,报名、考试期间,每天8:00-21:00广西区人才服务办公室远程学习中心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报名、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505201、5505202、5561646、5505019、5558619、5558620、5558621、5561672、5554386、5552516、5561642;
服务质量监督电话:0771-5505040、5715865;
传真:0771-5561673、5552651;
电子邮箱:gxpx365@126.com。
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波、韩湘
电话:0771—5888148;
传真:0771—5865523;
电子邮箱:fzgx2015@163.com。
附件:1.2017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报名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单位 报名适用)
2.2017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考试人员适用)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