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绍组长以《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监督条例〉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题,从两部党内法规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两部法规,进行了系统阐述讲解。他指出,从推进伟大事业来看,制定修订两部条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现实需要;从推进伟大工程来看,制定修订两部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从进行伟大斗争来看,制定修订两部条例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需要。他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了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和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失职失责的6种情形将受到问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最后,陈才绍组长对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作了部署: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明确十个严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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