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发现、推选一大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学习讨论、主题宣传、交流分享和实践活动,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青年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根据区直工委(桂直团工发〔2015〕2号)文件要求,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月—2015年12月
三、活动方式及推选对象
活动采取层层推选“向上向善好青年”的方式进行。被推选对象年龄要求45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业创优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勤奋钻研,奋斗创业,敢于争先,积极追求卓越,努力争创一流,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诚实守信好青年:坚持诚信为本,对人对事始终信守承诺,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口碑。
4.崇义友善好青年: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倡导公序良俗、文明新风。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及时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见义勇为。
5.孝老爱亲好青年:弘扬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家庭和睦,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各单位要按照“爱岗敬业好青年”“创业创优好青年”“诚实守信好青年”“崇义友善好青年”“孝老爱亲好青年”等5个类别,通过单位推荐与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出本单位的“向上向善好青年”。
四、报送材料说明
请院属各单位于2015年1月17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交至院团委,电子文档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gxaas.net(电子文档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向上向善好青年’材料”)。
附件:“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表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
附件:
“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表
报送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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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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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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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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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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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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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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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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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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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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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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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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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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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1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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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基层党组织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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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报方式”填写:单位推荐或个人推荐。
2.“申报类别”填写:爱岗敬业、创业创优、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孝老爱亲。
3.请报送个人免冠一寸照片及与个人事迹相关的工作学习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