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在院党组的重视支持下,院妇委会根据桂直妇工发[2011]7号文件精神,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通过家庭自评、群众评议、单位推荐、院妇委会讨论投票的评选办法,最终评选出10户家庭为2011年度我院“五好文明家庭”,他们分别是:韦德卫家庭、陈引芝家庭、罗群昌家庭、何新民家庭、李立志家庭、邓立国家庭、黄玉溢家庭、刘金标家庭、付岗家庭、钟昌松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五好文明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环节,家庭又是社会的缩影,家庭建设可以折射出一个单位、一个小区的文明程度,可以推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我院是一个拥有1000多户家庭,3000多人口的小区。近年来,我院在家庭矛盾、家庭暴力、邻里纠纷和社会治安案件方面有了明显减少,但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仍然繁重。通过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文明和谐家庭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倡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学习进步的传统家庭美德,使我院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成为社会上的好公民,工作中的好建设者,家庭中的好成员,以家庭的文明建设推动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院妇委蒋慧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