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桂群组发〔2014〕20号)文件精神,8月8日上午,我院召开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院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机关党委、离退处领导及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2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潘海江主持。
会上,院办公室主任陆宇明首先宣读了我院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等,接着,后勤管理处处长韦国才传达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对专项整治活动提出具体的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营造氛围,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每个党员干部要自查自纠,主动拆除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并向组织作个人私搭乱建行为零违规报告;三是要做好整改和整治工作,对私搭乱建相对人进行思想动员工作,尤其是玉米所和甘蔗所情况相对特殊,一定要掌握实情,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把握好政策分寸,争取主动拆除,对拒不拆除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四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涉及自身及亲属的要带头拆除。五是做好检查总结上报工作。
潘海江在会上强调,此次行动面向我院全体党员和在编职工,我院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此次清理整治行动,借机在全院开展环境卫生检查清理。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集中精力,相互监督,严格按照院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步骤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任务,把此次清理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机关党委 钦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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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海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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