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科学院关于推荐2016年度出国(境)进修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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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3 1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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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我院科研发展需要,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我院与国外相关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我院决定选拔5-6名科技人员出国(境)进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属我院在编人员;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学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 具有学成回国为本院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硕士)并在我院工作3年以上;
4.有较强外语能力,可以在国(境)外交流;
5.年龄50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资助内容
参照国家及自治区留学培训有关规定,资助包括往返一次国际机票费、国(境)外半年至一年的生活费。
三、选拔工作程序和办法
选拔工作按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面试、评审等程序进行。一个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1.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求推荐人选,填写《广西农业科学院资助出国(境)进修人员推荐表》(见附件),于2016年6月15日前交到院人事处,并附上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外语考试成绩单证明复印件(如有)。推荐表可从院网(www.gxaas.net)下载区下载。
2.资格审查。院人事处根据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对候选人条件进行初审。
3.面试。院组成面试考评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评审。院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报院领导研究决定出国(境)留学进修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 刘 忠(人事处), 电话:3245743      
刘淑仪(国际合作处),电话:3276102

附件:《广西农业科学院资助出国(境)进修人员推荐表》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