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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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13 17: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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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外专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我区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外专发[2017]11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7〕138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项目计划工作的重大调整
(一)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2018年项目计划申报将进一步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主要支持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才引进项目。
(二)调整项目类别设置。首先按照项目性质分为人才引进项目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两大类,其中,人才引进项目根据项目所属行业领域分为战略产业人才引进项目、企业创新人才引进项目、现代农业人才引进项目和社会发展人才引进项目四类;并根据各类项目中拟引进人才层次设置首席外国专家和高端外国专家两类;取消“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不再单列“外国专家组织项目”。(详见附件1)
(三)规范计划批复方式。规范预算管理,批复的项目与资助金额一一对应,不再打捆下达资金;增强计划刚性,不再安排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中期调整。

二、2018年项目计划工作的支持重点
2018年项目计划申报将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发展专项,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两型社会等国家战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在重大科技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各类人才。

三、2018年项目计划工作的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新政策,切实根据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着眼“高精尖缺”,围绕重大核心关键问题来谋划项目,力求实现“以项目引进人才,以人才推动事业”,不得为了片面追求项目规模而简单拼凑或虚假夸大申报。
(二)项目申报仍然以院为单位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打包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前先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份)至我处(纸质申报书见附件2),逾期未上报的,将不予受理。有关填报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三)各单位在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申报2018年项目时,需同时填报2019年- 2021年引进专家计划和经费预算。
(四)申报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处 刘淑仪, 0771-3276102

附件:1.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类型
2.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3.2018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具体注意事项
4.2019年-2021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库和经费预算表
国际合作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