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双方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2、父母双方、小孩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4、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5、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派出所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派出所的,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公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6、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 7、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