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食堂供餐和小卖部营业相关事项调整的通知
  • 发布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 2020-07-16 18: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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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我院的工作部署,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我院定于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起逐步恢复院职工食堂正常供餐和小卖部正常营业。具体安排如下:

    一、食堂供餐安排

    (一)取餐时间安排

    1.食堂恢复工作日早中晚餐,正常供餐时间段为:早餐07:25-08:30;中餐11:45-12:40;晚餐17:45-18:40。

    2.由于目前还处于疫情期间,菜品相比以前会有所减少。

    (二)取餐须知

    1.食堂不提供堂食,现场只提供打包盒(费用计入整体餐费),也可带自用餐具打包。

    2.点餐取餐人员进入食堂打餐区一律配带口罩,取餐期间请自觉遵守相关食堂规章制度。

    3.排队取餐人员间隔1米以上,根据食堂工作人员引导进行点餐取餐,听从食堂管理人员指挥,取完餐后请勿逗留迅速离开取餐区。

    二、小卖部营业安排

    1.正常营业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3:00、下午16:00-19:00,购物人员自行选购商品并即时(刷卡)结算。

    2.购物人员严格执行防疫规定,佩戴口罩,排队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服从现场秩序管理。

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