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我院危旧房改造项目(科苑二期)和院甘蔗所危旧房改造项目尚有43套剩余房源,现面向我院符合购房条件的在编(含离退休)职工处置,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购房的职工报名申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院危旧房改造项目(科苑二期)
项目位于院大门东侧,共三栋高层电梯住宅楼616套房,尚剩余房源28套(附件1),房屋均价约4300元/平米(以区直房改办审核确认的房屋竣工结算价为准),楼层差价25元/平米。
该项目可出售使用权的停车位约442个,经我院职工和其他区直单位职工认购后,目前尚剩余44个停车位,其中地下普通车位40个(10万元/个),地下人防车位4个(8万元/个)。
2.院甘蔗所危旧房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甘蔗所内,共两栋224套房,尚剩余房源15套(附件2),房屋均价约4000元/平米(以区直房改办审核确认的房屋竣工结算价为准),楼层差价15元/平米。
该项目可出售使用权的停车位约235个,车位出售价格尚未确定。
二、申购对象(按照以下顺序组织选房)
1.院在编(含离退休)职工的无房户。
2.院在编(含离退休)职工的面积未达标户。
三、申购条件
购买非还建住房的职工必须为非农业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含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非还建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下同)且未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职工家庭。
2.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且未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职工家庭。
注:住房建筑面积未达标的职工家庭,指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夫妻双方现有级别、职称较高的一方应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积(一般干部职工和科级干部70㎡,县、处级干部和中级职称者90㎡,厅级干部和高级职称者120㎡),且未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职工家庭。
四、申购流程
1.申购职工填写《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审查表》(附件3或4)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
2.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职工报名材料,在《审查表》中“申请人工作单位审查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2016年非还建住房报名汇总表》(附件6),于9月22日前将职工报名材料和汇总表(含电子版)统一送院后勤管理处房产科(院新综合楼103室,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3245167),逾期不予受理。
3.院后勤管理处先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再组织初审符合条件的职工选房、签订购房意向合同和交纳购房款,具体的选房和交款工作另行通知。
4.待职工取得《准购证》后再转签正式合同。
5.报区直房改办进行最终的资格审核,申办《准购证》。
五、交款说明
1.现两个项目均已封顶,按照工程进度,前期购房户已交纳至总房款的100%,申购职工除足额交纳购房款外,还需交纳垫资利息,具体交款要求另行通知。
2.计划办理贷款的职工,也要先足额交纳购房款,待银行放贷后再向我院申请返还已交纳的这部分购房款。
六、特别说明
1.职工须根据自身条件和经济能力理性申购,如果选房后不按时足额交纳购房款及利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签订的购房意向合同自动终止、作废无效,已交纳的购房款不予退还。
2.各单位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申购职工材料。职工提交的复印材料应先核对原件,再在复印件上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待职工取得《准购证》后,我院协助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手续。
4.项目的户型图和附件资料可通过院后勤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附件:1.院危旧改项目剩余房源交款表
2.甘蔗所危旧改项目剩余房源交款表
3.审查表(无房户家庭使用)
4.审查表(面积未达标户家庭使用)
5.审查表填写说明及职工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6.2016年非还建住房报名汇总表
7.其他证明材料
广西农科院职工住房建设与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