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西农业科学院综合楼一楼107、108、117号铺面位于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农科院大门西侧,建筑面积约120㎡,其中107号54m2、108号39 m2、117号27m2。
二、出租人
广西农业科学院
三、出租方式
通过委托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平台进行交易,以“截时截标,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商铺每次竞价加价为幅度为100 元/月,或100 元/月的整数倍。
四、租赁期限
叁年。
五、租金
序号 |
编号 |
原铺面名称 |
面积(㎡) |
租金底价 (元/月) |
保证金 (元) |
1 |
107、108、117号铺面(三个铺面连通) |
南宁宏明德广告有限公司、南宁宇益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0㎡ |
6000元 |
15000元 |
备注:租金年递增率3% |
六、经营范围
1.仅限于经营图文快印或办公业务。
2.不得在租赁的房屋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不得经营农药、肥料、饮食等有异味、噪音、污染环境的不符合要求的商品。
七、承租人基本条件
1.法人单位参与竞价的必须具备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经营记录。
2.个体户参与竞价的必须具备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经营记录。
八、承租条件
1.铺面只能经营图文快印或办公业务,禁止开展图文快印或办公以外的任何业务。
2.以上标的均按现状招租,竞价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的现状。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有违反合同、违法经营行为以及铺面租赁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铺面的权利。
4.上述铺面的租赁合同将于2017年3月31日到期,具体交铺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5.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将房屋租赁权转给第三人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6.必须阅知认可并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广西农业科学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
九、招租方式
通过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平台交易,以“截时截标,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十、竞租时间:
2017年3月17日时开始。
十一、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承租人可通过本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与出租方联系,出租方安排意向承租人对资产进行实地查看,并与意向承租人进行合作洽谈。在本招租截止日期内(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上午12时),有意向的承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竞租保证金壹万伍仟元(¥15000元)转入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至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交易中心报名参加竞租。在截标当日(2017年3月17日)当场确定承租人。
十一、公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
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一楼
联系方式: 0771-575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