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单位:计财处
  • 2024-10-17 1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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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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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创建于1935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区农业重大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全院主要从事以种植业为主的应用及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是粮、糖、果、菜、油、麻、食用菌、花卉等作物优良品种的选育及栽培,以及植保、营养、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信息与经济等技术研究。建院以来,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605项,育成推广农作物新品种696个,成果转化推广有力地支撑了广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大力实施科技引领力、科技创新力、成果转化力“三大能力”提升战略,在“转型升级,建一流强院”上下功夫,各项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广西农业科学院将紧紧围绕“建设全国一流强院”的发展目标和“服务区域产业重大科技需求”的重大使命,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快推进现代科研院所建设,全面提升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具有热带、南亚热带现代农业学科特色、引领全区乃至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而努力奋斗。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全院设有20个直属研究所169个创新团队,共建有11个分院、58个试验站,拥有7个国家级作物改良分中心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与质检中心,21个国家与部门原种基地、资源圃及野外科学观测站,1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个自治区级作物良种培育中心,1个技术转移中心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院占地面积1390余公顷,建有院本部、里建、明阳、丁当、海南、热作所和南亚所等7个长期固定的科研试验基地,综合实验大楼建筑总面积2.6万平方米,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套科研仪器设备。

近年来,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积极探索院地、厅院、科企合作模式,大力推动市县农科院所改革,分别与11个设区市共建11个分院、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建58个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形成覆盖全区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网络。同时,还实施了“百千万”行动、“百名专家服务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企业行动”,与340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700多个规模种植科技示范基地和技术示范点,形成了“百企合作、千村示范、万户帮扶”大格局,为广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

广西农业科学院注重开放办院、协同创新。牵头成立了国际糖业科技协会(IAPSIT)、中国(广西)—东盟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桂台农业发展与技术交流协会、广西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等组织平台。先后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10多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广泛的科技合作关系。在东盟和非洲国家实施了一大批国际合作项目,加快了技术输出与引进,成为国家引进外国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全院共有17个独立核算的二级科研所,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科技信息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葡萄与葡萄酒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花卉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广西南亚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7,796.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313.3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528.14万元,增长18.5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513.8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46.94万元,增长19.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一期工程8,000万元、广西作物种质资源库项目3,000万元、国家农业科学龙州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1,494万元、农业农村部亚热带果品蔬菜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1,298万元、广西热作所田间共享实验室(6号楼)装修工程1,134.30万元、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育种基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1,000万元、甘蔗新品种选育(桂糖42号、桂糖44号、桂糖46号、桂糖49号良种选育后补助奖励)400万元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信息所新增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40万元。

4.事业收入14,698.7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07万元,下降0.08%,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5.经营收入2,132.02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1.42%,主要是疫情影响减弱,房屋租赁收入恢复正常,不再执行相关政策减免租金政策,房租收入略有增加。

6.其他收入5,928.8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23.31万元,增长97.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确认的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收入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372.07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6.54万元,下降33.39%,主要原因是2022年热作所增加用于弥补广西亚热带农产品风险评估和加工技术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的不足的补助支出2023年弥补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111.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8.19万元,增长0.93%,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7,796.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238.6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63.07万元,增长12.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7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用于广西农科院种质资源库项目资金27.79万元,2023年无此项支出

2.教育支出(类)21.98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5.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幼儿园奖励补助项目经费,2023年无此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69,97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费及社会公益研究、其他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专项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36.53万元,增加14.45%,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稳步推进,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35.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了 161.81万元,减少3.00%,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1,476.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24.53万元,减少1.63%,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6.农林水支出(类)2,988.7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农业科学龙州观测实验站、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蔗新品种选育(桂糖42号、桂糖44号、桂糖46号、桂糖49号良种选育后补助奖励)项目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圃)项目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农业农村部亚热带果品蔬菜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801.51万元,增加36.65%。主要原因是追加蔗新品种选育(桂糖42号、桂糖44号、桂糖46号、桂糖49号良种选育后补助奖励)项目资金,相应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2,487.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43万元,增加0.10%,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所新增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信息所新增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40万元。

9.其他支出(类)16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广西)—东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48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追加中国(广西)—东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80万元导致相应支出增加2023年无此项支出

10.结余分配689.2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9.10万元,增加305.05%,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经营收入稳定的情况下,经营支出减少,经营结余增加,从而导致结余分配增加。

11.年末结转和结余34,868.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3,747.62万元,增长12.0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二是部分项目当年完成结题验收,延续次年项目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科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76.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16.34万元,增长11.94%。其中:基本支出38,263.89万元,项目支出22,813.09万元。

自治区农科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114.31万元,支出决算为61,07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0%。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主要用于2023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2023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剩余182.50元未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43,085.36万元,支出决算为48,85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8%。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费及社会公益研究、其他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专项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农业农村部亚热带果品蔬菜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国家农业科学龙州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2023年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育种基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亚热带水果贮藏保鲜与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广西作物种质资源库;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广西热作所单位边界围墙工程(一期)、广西热作所田间共享实验室(6号楼)装修工程;甘蔗新品种选育(桂糖42号、桂糖44号、桂糖46号、桂糖49号良种选育后补助奖励项目);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圃)项目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广西博士后“两站”项目补助经费;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揭榜挂帅”引才活动专项资金;2023年增人增资及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休人员增加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因公出国(境)经费等项目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4,994.55万元,支出决算为5,2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变动等,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1,51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2023年绩效工资下降导致社保基数下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减少。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8.7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农业科学龙州观测实验站、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蔗新品种选育(桂糖42号、桂糖44号、桂糖46号、桂糖49号良种选育后补助奖励)项目、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圃)项目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广西农业科学院亚热带水果贮藏保鲜与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迁飞性害虫雷达监测站建设项目、广西南宁国家野生稻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亚热带果品蔬菜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以上8个建设项目为上年结转资金和年中追加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2,497.2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2023年绩效工资下降导致公积金基数下降,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与工资总额同比例减少。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主要为2023年信息所新增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4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此项目为年中追加资金。

(八)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广西)—东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项目资金,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年中追加到账时间较迟,没有及时支出完毕,结转至2023年开支。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63.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64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6%。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绩效工资以及社保保险缴费支出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社保基数变动等,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年中追加2023年增人增资及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休人员增加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决算金额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5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1%。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三公两费”支出,院本级及二层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指标有结余并退回财政。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8%,主要用于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2023年增人增资及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休人员增加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

(四)资本性支出5.42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二层单位购买新入编人员的办公设备,如打印机、电脑、文件柜、办公桌椅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二层单位使用公用经费购买办公设备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科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自治区农科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科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自治区农科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

(一)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追加项目《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主要是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科技部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要求,为更好提升我区的学术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学术研究和学术成果转化,对入围“北大核心”的《南方农业学报》学术期刊提供扶持资金,进一步强化稿源建设,提升学术质量,促进学科发展,推动核心期刊高质量发展。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6%,比上年减少9.5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7.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2万元,比上年增5.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政策放开,恢复出入境,可出国(境)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出国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7.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2.44万元,主要原因是热作所2022年购买3辆公务用车,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7%,比上年减少5.4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科研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院机关17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7.71万元,平均每辆1.6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2%,比上年增13.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开放,科研交流活动增多。安排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农科院有关领导来我院参加各类会议、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0次,人次2219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8批次,74人次科技成果转化业务接待13批次,92人次;兄弟省市科研院所科研业务交流接待238批次,1582人次;乡村振兴业务接待35批次,406人次;评审业务接待5批次61人媒体接待1批次4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8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1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51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7.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4.6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8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20.09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0.4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7.5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5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科研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9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98,741.25万元,执行数 82,238.6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职能工作。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任务一:积极申报、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重大农业科技问题研究。

1.产出指标:组织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自治区科研项目400项以上,力争立项率14%以上;实施完成广西科技计划等自治区科研项目50项以上;验收通过率90%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项目组织申报及结题验收。

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组织院属各单位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438项,共获立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151项;立项率为34.47%。实施完成广西科技计划项目97项,其中通过验收广西科技重大专项96项,终止结题项目1项,项目验收通过率为98.97%。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时完成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

2.效果指标:获得国家和广西科技进步奖12项以上。

完成情况:广西农科院主持完成的项目“甘蔗/木薯副产物饲料化加工关键技术及应用”、“绿色超级稻丰田优553等系列品种选育与应用”和“芒果保鲜与加工品质提升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分别荣获2022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主持完成的18项科技项目成果进入2023年度广西科技进步奖综合评审,其中最高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6项。此外,我院还获得2022—2023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2项(二、三等奖各1项)。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满意度指标95%以上。

完成情况:2023年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满意度指标实际完成达100%。

任务二:开展农作物生产及农产品贮藏加工相关重大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基础研究以及农业经济、农业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研究,发表一批研究论文,获批一批专利等国家知识产权。

1.产出指标:获国家知识产权600项以上;发表论文550篇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上工作。

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获得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各类国家知识产权488项,其中发明专利216项,作物新品种137个。在《南方农业学报》《西南农业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490篇,其中SCI论文145篇。

未完成情况:因我院完善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对实用新型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含金量不高的知识产权奖励奖励金额减少,因此知识产权产出数量有所下降,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合理估算项目预算指标。论文发表数量每年有变化,难以估算,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合理估算项目预算指标。

2.效果指标:完成广西科技成果登记500项以上。

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共完成广西科技成果登记283项。

未完成情况:成果奖励办法修改后,成果登记不再奖励,因此成果登记数量有下降。

任务三:选育一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品种,开展优质、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1.产出指标:育成作物新品种80个以上;开展优质、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研究5-10个;20231231日前完成以上工作。

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共育成作物新品种137个,其中通过审(鉴)定的农作物品种54个,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16个,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证书67个;获国际登录新品种52个。依托广西科技计划等各类项目支持,结合区内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冬季荔枝抗低温、防冰冻、防灾减灾害技术服务”、“番茄重大病虫害调查及技术指导”和“木薯种茎贮藏技术”等10项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2.效果指标:为社会提供作物品种50个。

完成情况:2023年为社会提供“万太优3158”、“桂夏豆119”、“桂热芒4号”、“桂木薯11号”、“幸福优1452”、“恩丰优806”、“桂野3号”、“吉祥优1452”、“畅优1452”、“桂丰美丝”、“桂丰糯”、“桂单691”等新品种共计137个。

任务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1.产出指标:指导和协助院属各单位制定或修订成果转化管理办法3项以上,完成率100%。组织和协调院属各单位实施成果转化项目5项以上,完成率90%以上。积极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社开展合作10家以上,完成率80%以上。监督和指导各所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项目的实施30个以上,完成率80%以上。组织与指导分院试验站申报各类科技奖10项以上,完成率90%以上。上述工作均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

完成情况:指导和协助院属各单位制定或修订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项,完成率66.7%。2023年共下达10项成果转化项目,立项数量增加5项,完成率200%。与地方政府、企业开展合作21项以上,签订协议数量增加11项,完成率210%。重点打造2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镇),完成率76.7%。指导和协助分院试验站申报10项广西农科院科技进步奖,完成率100%。2023年12月15日前,除修订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镇)数量未能按期完成外,其他指标均按期完成。

未完成情况:(1)我院成果转化制度日趋完善,因此修订数量比预期减少1项,完成66.7%。

(2)2023年我院重点打造2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镇),因预估考核指标保守,完成率76.7%。

2.效果指标:

(1)提高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性,各所科技成果转化(包括品种转让、专利转让和技术服务)比上年增加数量10项。扩大我院新品种新技术等社会影响力,举办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现场观摩会场3场。促进地方产业发展、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到合作企业10项。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科技引领乡村振兴示范村(镇)30个以上。提升分院试验站科研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获得各类科技奖数量10项以上。

完成情况:2023年全院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比2022年增加214项,超额完成指标。举办现场观摩培训会4场,完成指标100%。成果转化到合作企业31项,完成指标100%。建设科技引领乡村振兴示范村(镇)23个,完成指标76.7%。分院、试验站获得各类科技奖11项,完成指标100%。

(2)通过对分院试验站工作的指导、经费的支持,分试验站成员职称晋升数量10人以上,在各级媒体上报道10次以上,成果数量10项以上,引进示范推广品种数量120项以上,分院试验站新增科研项目10项以上。

完成情况:在我院的持续指导和帮扶下,分院、试验站人才快速成长,职称晋升超额完成预定目标,10人晋升职称,完成指标100%。全年在各级媒体上宣传12次,完成指标100%。成果转化数量21项,超出设定目标110%,完成指标100%,。分院试验站共引进新品种150项,完成指标100%。分院试验站新增科研项目11项,完成指标100%。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依托我院的品种、人才和技术等方面优势,我院18个研究所、11个分院和58个试验站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与地方、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和引进适于当地生态条件的品种和技术,解决当地农业生产面临的实际问题,帮助贫困户脱贫。达到服务“三农”的目的。院属单位满意度95%以上,分院满意度90%以上。合作单位满意度90%以上。试验站满意度95%以上。受益农民满意度95%以上。

完成情况:收到院属各单位、分院、试验站、合作单位、受益农民调查、脱贫村村干部、脱贫户问卷共180余份,满意度100%。完成率100%。

任务五: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1.产出指标:与东盟及其他国家签署2-3份合作备忘录或合作协议;举办中国(广西)-东盟及桂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研讨会1次,会议规模100人以上;举办国际培训班1期,学员10人以上;建立中国(广西)-东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个;组织我院科技人员出国参加学术交流与项目合作5批、12人以上。上述工作都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完成情况: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越南农业大学谅解备忘录;签订《中越农产品贮藏与加工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关于中越(河内)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中越作物病虫害防控联合实验室协议。10月18-22日在桂林举办中国(广西)-东盟及桂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研讨会,人数2人。2023年5月中越边境科技走廊示范基地建设(二期)及适宜品种技术应用在越南北江农林大学进行现场培训,合计15人次。建立“中国(广西)—越南(北江)水稻联合研发中心”1个。组织我院科技人员出国参加学术交流与项目合作5批,23人。

2.效果指标:通过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跟踪最新农业科学技术成果信息,使中青年专家有机会崭露头角,走上全国、甚至全世界一流的学术讲坛。

完成情况:完成出访人员工作总结5份,中心工作总结1份,研讨会工作总结1份。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举办国际研讨会,满意度达95%。

完成情况:收到国内参会人员满意度1份,国外参会人员满意度1份,均为满意。

任务六:人才培养与引进,人才队伍的优化。

1.产出指标:

全职引进高级专家2人以上。柔性引进院外高级专家到我院我区开展合作研究20人以上。通过公开招聘,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0人以上。选拔科技人员到国(境)外开展专业学习和进修3人以上。培养院士后备人选、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青年拔尖人才人数分别达到1人、1人、2人、60人。选派推荐干部上派下挂5人以上。举办中层领导干部、党务干部、新进人员培训班150人次以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2人(项)以上。举办各类学术研讨30次以上;邀请院士、专家来桂科技服务,其中院士1-2人次,专家50人次以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人才荣誉称号2人(项)以上。上述各项工作均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完成情况:2023年,继续对从海外全职引进的4名高级专家予以扶持。全职引进专家发挥了“传帮带”积极作用,新立项一批项目,开展了一系列科研试验,攻克多个科研难题,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引进院外高级专家到我院我区开展合作研究达到人数34人。全院公开招聘引进博士6人、硕士27人。7人到国(境)外学习和参加国际会议。2023年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1人,持续培养领军人才1名,学科带头人2人,青年拔尖人才60人。建立青年拔尖人才导师代培制度。选派4名西部之光学者到中国农科院访学。向中国农科院派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4人,接收自治区组织部选派“八桂之光”访问学者5人,接收百色组织部“红城之光”访问学者6人,合计15人。开展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专题进修班2期,培训108人;开展新入职人员培训班,培训100人,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43人。2023年共组织举办各类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交流会32次,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永官、谢道昕,中国工程院院士邓秀新、张新友、李天来、王汉中等人来桂多次开展交流,邀请山东省农科院党委书记梁金光等专家来桂开展科技服务104人次以上,有效推动我院与区外兄弟单位、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提升我院科技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我院2人入选自治区优秀人才,2人获政府特殊津贴,合计3人。

2.效果指标:培引并举,吸引聚焦优秀人才。全职、柔性引进专家到我院、我区开展合作研究人数20人以上。高级职称人才流失率≤1%。

完成情况:2023年,引进专家34人到我院、我区开展合作。全院高级职称或博士辞职1人,占全院高级职称人数747人的0.15%,高级职称人才流失率≤1%。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受益专家、干部满意度≥90% ,受训专家、学者、科研人员、干部满意度≥95%。

完成情况:共发放对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工作满意度调查表65份,回收到有效问卷61份,其中58份满意,3份基本满意,满意度95%。

(2)参会科研人员满意度指标≥95%。

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满意度达100%。

任务七:国家、区级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

1.产出指标: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数280项以上,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立项率5%以上;组织申报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自治区项目数400项以上,申报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自治区项目立项率14%以上;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数15项以上,完成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自治区项目数50项以上,项目验收通过率90%以上;20231231日前按时完成项目组织申报及结题验收。

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组织院属各单位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438项,共获立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151项,立项率为34.47%;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56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55项,获立国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3项,立项率为10.55%。本年度实施完成广西科技计划项目97项,其中通过验收广西科技重大专项96项,终止结题项目1项,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项,项目验收通过率为98.97%20231231日前已按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结题验收工作。

未完成情况:本年度因为部分科研人员限项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项目申报量较往年有所下降,从而未能完成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数所设立指标值。

2.效果指标:广西农业科技工作者团队的建设得到增强,稳定支持院属科研团队169个。

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持续对院属169个科研团队给予稳定支持,并进一步明确了以重点团队和重点方向为引领,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学科发展规划(2023-2035)》(桂农科发〔2023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学科管理暂行办法》(桂农科发〔2023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桂农科发〔202322号)等3项学科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提高重点优势学科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工作思路。

任务八:科技助推,精准扶贫。

1.产出指标:

2023年,选派同志担任脱贫村第一书记,协助脱贫村做好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成果有效衔接工作6人以上。派出同志参加乡村振兴工作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1人以上。组织选派乡村科技特派员到基层服务数量350名以上。                           

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选派6名同志担任第一书记,完成率100%。派出1名同志担当兴业县卖酒镇卖酒村工作队员,完成率100%。

2023年我院共组织选派396名乡村科技特派员,同时组织66名专家参与到科技特派团工作,科技服务工作涉及玉米、水稻、土壤肥料、柑橘、芒果、蔬菜、食用菌、薯芋、荔枝龙眼、火龙果、蕉类、甘蔗、有机循环农业、其它粮油作物等14个服务产业,服务范围包括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等1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县),隆安县、融安县、全州县等13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县、市、区),宁明县、龙州县、东兴市等4个县(市)以及其他15个县(市、区)。根据乡村科技特派员2022年度科技服务工作考核结果,广西农业科学院49名乡村科技特派员获考核优秀,占全区479名优秀名额的10.23%,占我院乡村科技特派员总数428名的11.45%,是全区获考核优秀最多的单位。此外, 2023年11月,自治区科技厅通报表扬了121名“最美科技特派员”和58个组织实施单位,其中我院及院属单位热作所、南亚所获通报表扬,10人获“最美科技特派员”称号。我院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为抓手,有效整合项目、人才、平台、服务等资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2.效果指标:扶持指导脱贫村发展优质稻、鲜食木薯、阳光玫瑰葡萄、黑皮冬瓜等特色产业4个以上。

完成情况:发展优质稻、鲜食木薯、阳光玫瑰葡萄、黑皮冬瓜、黄皮果蔗等特色产业5个,完成指标100%。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脱贫村村干部、脱贫户对帮扶的满意度95%以上。

完成情况:脱贫村村干部、脱贫户对帮扶的满意度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325个,项目支出总额38,042.4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24个,本级项目支出37,352.4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对下转移支付69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0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2,018.7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3.0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4.17%;9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2,574.8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9.85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3.05 %;17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 4,382.8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23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1.52 %;6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2,772.3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85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29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2023年在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数完成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自治区项目数实施完成广西科技计划等自治区科研项目数立项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立项率申报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自治区项目立项率等几项指标存在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问题,主要原因1.受前几年疫情情影响,开展2023年指标预算时偏于保守,故导致对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数完成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自治区项目数指标值预算偏低。2.部门预算指标设置考量不足,在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等自治区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的完成数量、立项率等指标量设置上考量不够充分。

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数的指标值上存在未完成设定指标值的问题,主要是因为部分科研人员限项等原因导致2023年度项目申报量较往年有所下降。      

二是我院成果转化制度日趋完善,因此修订数量比预期减少1项;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2023年扩大成果转化项目支持范围,立项数量增加200%;由于考核指标预计不合理,导致2023年我院只完成重点打造2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镇),完成率76.7%;科技人员更加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转化数量超过设定目标110% 。

     三是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不够大,人才队伍建设质量不高;人才培养方式方法还不够多,出国(境)培养人才工作有待加强;人才评价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改革创新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

     四是由于中国(广西)-东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研讨会及桂台农业发展与技术交流研讨会一起召开,加上部份外国专家因签证等其他原因没有参会,导致(境)外代表参加学术研讨会不到100人。另国外对合作中满意度调查不理解,不配合,导致很难收集满意度调查佐证材料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动员院属单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强化并组织各所开展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项目申报培训,提升项目构建及申报书撰写水平,力争在项目申报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合理量化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统筹谋划部门职能考核指标设置,进一步合理估算项目预算指标

     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立足人才、改革创新,固本强基、狠抓落实,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推行自主设置岗位试点工作,继续优化人才人事工作服务机制,继续开展薪酬制度改革,为一流强院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94.7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0.00万元,执行数为5,891.51 万元,完成预算的73.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得分20(满分20分)。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建筑面积20388.72平方米施工内容,农业科技成果信息中心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建筑面积10083.12平方米施工内容。两个中心项目建筑面积均已完成。

     二是质量指标10分(满分10分)。两个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三是时效指标10分(满分10分)。两个中心项目完成时间均在12月底前。

     四是成本指标7.36分(满分10分)。由于于项目建设内容繁杂、结算工作量大,导致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未能及时完成,故剩余经费尚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无法形成支出。    

     五是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满分15分)。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要求,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满分10分)。根据收集的调查问卷统计,科研人员的满意度为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工期较长且跨年度、支出进度要求较严格,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涉及专业多、内容繁杂、结算工作量大,导致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未能及时完成,故剩余经费尚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无法形成支出,设置绩效指标值时没有充分研判,导致成本支出略微滞后。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尽快完成结转资金支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广西农科院科技成果奖励”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6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能够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管理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但在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过程中仍存在未建立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等问题。绩效评价总得分93.8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决策(满分5分,得5分)

该项目依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20〕84号)等有关文件设立。项目设立有依据,得3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桂财预函〔2023〕63号)预算文件,该项目预算为850万元。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资金结构合理,得2分。

综上,此项合计得分5分。

2.项目管理制度(满分1分,得1分)

该项目制定了《自治区农科院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科发〔2022〕15号),项目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5分,得5分)

项目实施遵守《自治区农科院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科发〔2022〕15号),制度执行到位,项目无调整,不涉及采购或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情况,得5分。

4.项目质量控制(满分3分,得0分)

该项目未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不得分;不存在区直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情况,不得分;此项合计得分0分。

5.项目档案管理(满分1分,得0.8分)

该项目档案资料完整,但存放比较分散,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分散存放在科技处或作为财务凭证附件存放财务室,扣0.2分,实得0.8分。

6.资金管理制度(满分2分,得2分)

该项目资金管理参照执行《自治区农科院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桂农科发〔2022〕34号)的规定,资金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得2分。

7.资金到位率(满分3分,得3分)

该项目2023年下达预算指标850万元,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得3分。

8.资金支出进度(满分6分,得5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支出714.35万元,预算额度850万元,预算支出进度84.04%(714.35÷850×100%=84.04%),得5分(6×84.04%=5)。

9.资金支出规范性(满分12分,得12分)

资金分配按照《自治区农科院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科发〔2022〕15号)执行并申请预算,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合理分配,得3分。

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自治区农科院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桂农科发〔2022〕34号)的规定履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6分。

会计核算按照《自治区农科院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桂农科发〔2022〕34号)、《自治区农科院关于印发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科发〔2022〕15号)执行,项目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得3分。

综上,此项合计得分12分。

10.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满分2分,得2分)

农科院已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并开展自评工作,项目资料基本完整,得2分。

11.数量指标(满分15分,得15分)

2023年度,农科院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配套奖、广西农业科学院科技进步奖、农作物新品种、标准、科技论文、著作、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政策建议,科技平台建设及国家级项目立项共10类科技成果进行奖励,得15分。

12.质量指标要求(满分5分,得3分)

2023年度,科技成果奖励是针对2022年全年取得的成果进行“后补助”形式的配套奖励,但项目预算于2022年8月制定,即2022年下半年的成果数量、类别和层次只能根据上半年的整体情况和往年经验进行预计,与实际获得成果情况有一定出入,因此科技成果奖励支出总额未完成预算,扣2分,实得3分。

13.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023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最后一笔奖励于2023年12月19日发放,得5分。

14.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该项目科技奖励发放714.35万元,未超过预算的850万元的,得5分。

15.社会效益指标(满分25分,得25分)

根据农科院关于印发《2021-2025年稳定资助科研团队调整方案》的通知,从2021年起稳定资助169个科研团队,得25分。

16.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5分,得5分)

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设定为调查对象满意度≥90%,农科院以发放电子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后,实际收回的61份满意度调查表有59份满意,满意度96.72%(59/61*100%=96.72%),得5分。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