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西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科技处
  • 2022-04-07 09:18:36
  • 浏览(3023)
  • 收藏
浏览字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社科联关于开展广西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宣字〔2022〕41号)文件精神,2022年广西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启动。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桂政发〔2019〕49 号)(以下简称《评奖办法》,附件1)规定的参评资格。

(二)申报人资格、条件、成果类别、申报数量等具体要求按照《评奖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3份(附件2),内含申报人学术诚信和无学术不端承诺书。 

2.申报成果14份,其中原件至少2份。除2份原件外,其他12份成果均由申报人自行做匿名处理。

3.两位具有与申报成果研究领域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家的推荐意见。

4.研究(调研)报告鉴定证明或结题证书。

5.非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出版的研究(调研)报告学术不端检测结论(统一使用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简单版。各类课题成果在结项时如已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可提供原检测报告)。

6.《广西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成果汇总表》(附件4)。

7.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4月20日前提交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gxnkykjc@gxnky.cn,由科技处审核后将在院网公示7天。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广西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rar


院科技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