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桂志编发〔2012〕8号的通知要求,我院及有关单位负责《广西通志•科技志》(1991-2010年)第四篇第一章种植业科学技术第一节至第七节的编撰工作。为按时按质完成编写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广西通志•科技志》(1991-2010年)第四篇第一章编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后),落实编写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志稿的编写工作。
二、编写内容为1991-2010年期间,各相关领域开展的科技工作情况(全区情况),请编写人员认真收集资料,总结归纳,形成初稿,字数要求详见编纂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时间安排
1.2013年7月31日前,各有关单位向院科技处提交初稿;
2.2013年8月1日-8月31日,院科技处审核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并返回编写人员修改完善,最终将各单位修改完善后的各节初稿统一编辑成整体初稿。
3. 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整体初稿送院领导审定,定稿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科技志编辑室。
四、各单位或编写人员在编写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院负责编纂工作的同志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蒋 娟 3247082,13377199053
刘永贤 3245555,13977159379
E-mail:kjc@gxaas.net
附件:《广西通志•科技志》部分章节编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院科技处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