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null
  • 2013-07-24 11:42:34
  • 浏览(6517)
  • 收藏
浏览字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桂财建[2013]13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14年度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建设方向应符合2011-2015年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重点,包括:(一)生态经济建设示范项目,主要包括种植、养殖、加工等生态农业、特色农林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有机产品基地建设、认证,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等。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前期工作基础好,依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可研、立项和环评审批的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已经完成项目可研和环评审批;项目能在2014年启动,计划实施周期不超过二年,已落实项目用地和不少于项目总投资70%的资金,具备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资金、土地等保障条件。(二)有重要示范和推广价值的生态经济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二者的联合体,研发工作具备坚实的前期工作基础,或已经取得较好的研发初步成果,并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2014年度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应至少包括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已有工作基础介绍、业主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纳入部门或地方发展规划的文件和证明材料、项目用地落实材料(土地权属证书及土地租赁相关合同、协议等,且离租赁期限结束不少于3年)、自筹资金证明材料(包括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近三年财务总表及审计报告等)、项目现场情况照片及其他反映项目情况的附件材料(如奖励证书、科技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各相关认证证书等)。
上述材料装订成一册,A4纸张打印,加装封面和目录。
三、项目申报时间
请于2013年8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及电子版报送院科技处706办公室,由院科技处统一行文报送。
未尽事宜请登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 和www.ecogx.gov.cn查阅下载。

联系人:刘开强 电话:3240627

附件:1. 2014年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2. 2014年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3. 2014年度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指南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