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应用粉垄技术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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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12-23 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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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为鼓励我院在开展试验示范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粉垄技术,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凡在院部、里建、明阳、叮当试验基地应用粉垄技术进行耕作所产生的粉垄机耕费用由院部统一支付。请计划应用该技术的单位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院科技处(kjc@gxaas.net)。
不尽事宜,请联系院科技处,联系电话:3245555.

2014年度应用粉垄技术情况表

序号

单位

应用作物

名称

粉垄

时间

应用面积()

所在基地

名称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1

2

3

4

5

6


广西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