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我院科研副产品的管理,确保科研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院领导指示,我处起草了《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对该稿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盖章后的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到院科技处(院科技处邮箱:kjc@gxaas.net)。未尽事宜,请联系院科技处,联系电话:0771-3245555。
附件:《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副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