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4〕9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须有省部级以上的农业科技成果证明。农林植物新品种必须是2012年1月1日以后通过自治区级以上审定;其它科技成果必须是2011年1月1日以后通过自治区级以上鉴定、认定。
二、项目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三类。支持额度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均须由企业牵头,一般项目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鼓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
三、请拟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单位,填报《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预申请表》一式2份,于2014年3月12日前连同电子版报送院科技处。
四、经形式审查后,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现场考察预申报的项目,并组织开展申报培训工作。
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申请须知,请登陆 “科技部”网站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www.most.gov.cn/)下载或自治区科技厅(http://www.gxst.gov.cn/zwgk/tzgg/sbtz/686053.shtml)下载查阅。
联系人:
(一)院科技处
刘开强 电话:0771-3246182 13036868640
(二)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推广部
联系人:蔡勇、劳玲 电 话:0771-5302002
(三)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李思源 电 话:0771-2618750
附件:1、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预申请表.doc
2、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科技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