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分院:
现转发“关于在广西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桂知综字〔2014〕14号),请我院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申报,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人选的组织推荐工作。
拟申报个人请于2014年7月10日17:30前将《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一式2份和推荐表电子文档(须添加电子彩色照片)报送到院科技处。推荐表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志 陈赶林
电 话: 0771-3246044 邮 箱:kjc@gxaas.net
附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
广西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2014年6月23日
关于在广西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
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人字〔2014〕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广西开展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广西范围内的推荐人选,主要从我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等的学术及专业带头人、业务骨干等优秀知识产权人才中遴选产生。
推荐人选优先考虑已入选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选拔数量和选拔程序
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名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条件、选拔数量和选拔程序等要求,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通知》(http://www.sipo.gov.cn/tz/gz/201406/t20140605_960845.html)。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负责全区的推荐工作,广西每类人选推荐原则上不超过3名,其中至少1名年龄在45岁以下。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或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报送材料进行自荐。
三、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我区人选的组织推荐工作,并将以下申报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我局综合处,逾期不再受理。
(一)《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请严格按推荐表的“填表须知”要求进行内容填写、装订及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要求所在单位认真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同时将推荐表电子文档(须添加电子彩色照片)发送到zhc0963@163.com。
联系人:陈爽、刘会宁
电 话:0771-2630963、2630953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4楼411-1室
邮 编:530022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