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院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和科技发展基金资助暂行办法》(另文印发)。该办法规定,每年将自治区财政下达我院的基本业科研务费和科技发展基金分为三部分,一部分资金用于稳定资助科研团队,一部分由科研团队根据我区农业产业的发展需要按原程序自由申报立项,余下部分用于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技术标准立项和新毕业博士科研启动等配套及急需立项的科研项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2015-2020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稳定资助科研团队方案》(随文印发)。
现就获稳定资助的科研团队报送2015-2020年度科研工作方案,以及组织申报2015年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和科技发展基金自由申报项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获稳定资助的科研团队负责人组织制定并报送本团队科研工作方案,请登录院网站下载《2015-2020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团队科研工作方案》和《2015-2020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团队工作方案汇总表》文本格式进行填写。
二、关于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和科技发展基金自由申报项目的申报:
(一)项目资助范围及申报人条件
1.针对广西农业生产热点和难点提出的不属于稳定资助科研团队研究重点方向的项目。
2.属稳定资助科研团队研究重点方向的,但有必要增加资助力度的项目。
3.项目主持人必须工作满3年且拥有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的科技人员。
(二)申请人请登录院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项目汇总表》文本格式进行填写。
三、关于新毕业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技术标准立项配套经费的申报:
(一)新毕业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必须是针对广西农业生产热点和难点提出的且与所在科研团队研究方向一致(请所在团队负责人务必协助新毕业博士做好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二)技术标准立项配套经费申请需填报《项目汇总表》并附上立项证明材料。
四、请院属各单位学委会对获得稳定资助的科研团队的科研工作方案、新毕业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内容及自由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资格和申报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按资助优先顺序推荐。
五、请各单位于2014年8月10日16:00前,将《2015-2020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团队科研工作方案》《2015-2020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团队工作方案汇总表》各1份、新毕业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和自由申报项目申请材料各一式3份、汇总表各1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院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车江旅,电话:3247082,18777113531。
附件:
1. 2015-2020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稳定资助科研团队表(电子版另行提供)
2.2015-2020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团队科研工作方案
3.2015-2020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团队工作方案汇总表
4.2015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基本业务费和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
5.2015年度广西农业科学院基本业务费和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