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求对广西重点实验室和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办法修订建议的函》(桂科基字〔2016〕26号),现征求《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11]124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09]1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1]44号)的修订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汇总相关意见和建议并于2016年3月24日前书面反馈我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我处整理汇总后统一上报科技厅。
未尽事宜,请联系:
院科技处:刘开强,3247082
自治区科技厅:聂瑾芳、湛永松,2618795、2618630
广西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