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我院召开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专题会议,邓国富副院长出席会议。科技处处长张述宽主持会议。
张述宽处长传达了农业部、自治区农业厅有关部署和精神,要求院属各单位高度重视转基因科研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切实履行好监督和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每一份文件、每一条细则,根据农业部、自治区农业厅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确保整改效果到位,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管理问题。
邓国富副院长指出,转基因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安全问题,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并对我院的转基因整改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转基因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将转基因管理落到实处,否则追究问责;二是将农业部整改意见落到实处,不放过任何死角。严禁我院任何单位、任何人在2017年开展任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中间试验,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使用已封闭的转基因基地,必须按要求妥善处理有关试验材料。不仅开展相关科研工作的单位深入整改,从事农作物种质资源引进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加工、栽培技术等领域的单位、课题组也要进行全覆盖自查、整改。三是强化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要在我院转基因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科研档案建设,堵住任何可能产生问题的漏洞。科技人员是转基因研究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四是加强学习,院属各单位、各科技人员既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文件,也要深入学习我院出台的有关文件。五是自我督查,做出承诺。院属各单位要在全覆盖核查本单位研究内容、研究材料的基础上,签订安全承诺书,定期开展内部督查,定期书面向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16]3号)等法规文件,以及《广西农业科学院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实施细则》、《广西农业科学院转基因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桂农科发[2014]38号)等内部管理文件。
院科技处、甘蔗所、玉米所、水稻所、园艺所、植保所、生物所、重点实验室、广西植物组培苗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科研科管理负责人、从事相关研究课题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科技处 曾宇供稿/供图 刘开强审核
责任编辑:关妮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