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获批编制的广西地方标准数量不断增加,为加快我院编制进度,提高编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
农业标准化是全区农业重点工作之一,是公益性、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和督促,高质量按时完成编制任务。
二、确保标准的编制质量
各项标准的编制规范应符合我院和自治区质监局的要求,要加强标准的调研、验证和意见征求工作,达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要求。
三、其它事项
1、请尚未完成编制的标准加快编制进程,2014-2015年度下达的标准应必须在2017年8月前完成送审稿的编制,2016年度下达的标准应在2017年完成编制。
2、对无理由进展缓慢的标准,我院将根据自治区质监局的安排,采取变更标准第一编制人、编制单位等措施。对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编制任务的标准,我院不再提供标准配套经费。对整体进度较慢的主持人和单位,暂停申请编制新的广西地方标准。
3、如因科学验证等客观因素确需延长编制时间的,请向科技处申请。如已编制完毕,请将有关材料报科技处存档。
未尽事宜,请与院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开强 电话:3247082
附件:2014-2016年度未完成编制的广西地方标准清单
院科技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