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08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填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的函》(桂人社函〔2012〕1660号)要求,请各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2009年至2011年本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带薪休假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统计表和汇总表可在院网下载区下载,并于2012年11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院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人及电话:李永珍,3246424
电子邮箱:rsc@gxaas.net
院 人 事 处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