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科学院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和硕士岗位面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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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5-21 11: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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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我院定于2013年5月28日开展201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和岗位调整
(一)面试人员
根据《广西农业科学院201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经过资格审查,现将各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张 玉 潘凤英 张保青 严 君 刘海英 郝 娟 孙嘉曼 梁清志 龙艳艳 李 磊 李新明 刘许辉
陈玉章 辛 阳 杨紫刚 尹小红 谭秦亮 陈荣发 杨 鑫 刘要鑫 樊吴静 苏祖祥 汪妮娜 盘丰平
黄建祥 张玉娟 王 艳 仇惠君 黄静丽 米军红 许春燕 谭焱芝 刘 洋 李红艳 劳承英 郑小亚
李 虎 邵千顺 李 权 贺囡囡 关世凯 姚鹏鹤 廖诗童 张国伟 赵 鹏 马廷蕊 张晓东 覃柳兰
蒋胜理 谢小东 李玉婷 谭木秀 赵 虎 张俊巍 刘洁云 伍 豪 罗 丽 李维娜 黄寿辉 张 继
赵正喜 王鹏飞 陆启皇 周玥玥 张道微甘春雁 陈继群 白牡丹 高豪杰 景艳艳 马彦如 李俊俊
代海林 谢长智 刘 芸 熊 俏唐娟 杨福勇 龙紫媛 琚茜茜 时晓芳 杨 浩 向 江 李加强
苏纯兰 于分弟 罗 均 辛喜凤 高 平 林梓浩 张旭升 高一宁 吴 俊 黄 皓 黄瑜芳 韦欣伶
刘 爽 赵志华 孙春英 王 萌 王春娟 唐景美 李 静 陈艳露 刘平平 相 栋 陈善义 谢慧婷
唐莹莹 何 翎甘晓静 范文敏 张 艳王龙江 黄 芊 高旭渊 经福林 刘烁安康 露 伍丹华
黄太庆 郭爱雪 李传章 焦志丽 侯 俊 韦巧婕 王 峰 梁海玲 许 恒 周爱芳 黄雁飞 赵雪梅
莫 斌 韦彩会 徐正伟 刘崇敏 杨 旭 陈玉真 李瑞芳 王 斌 翁志聪 李 华 杨 威 樊兰艳
张 雨 曾 泉 谭老喜 农清栋 王一诺 杨圣勇 成春燕 黄艳梅 李业燕 游群 秦智亨 石 前
崔绍芳 卢成阳 柴伟玲 覃 静 张晓影 周晓果 邹立飞 陈顺秀 徐正刚 陈 欢 莫小香 王 瑛
赵志珩 李 琴 蒙奕奕 梁惠萍 白 超 宋 倩 周锦业 郭雪莲 周书娟胡佩龙於艳萍李 丽
李 霞 孙盛年 王会平 何 东 艾静汶 谭韩英 闭秋华 欧春凤 黄文雯胡承四 俸 雪 李杰民
谢文佩 刘 江 李 敏 桂 青 黄 丽 卫 萍 李 言 宁 夏 王水连袁萍萍 范飞飞 梁 丹
林丽新 李 丽 刘雪丹 甘国勇 李宇翔
(二)调整招聘计划情况
1.作物栽培与育种研究(A、B)、植物保护研究(C、D)、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E)、农产品加工研究(F)六个岗位合并面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7人。
2.取消实验室管理岗位(V岗)。

二、资格复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院综合楼701、702、703室)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证明原件;
3.外语成绩单或等级证书;
4.职称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证件材料原件不全、不真实的,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3年5月28日(周二)
8 :00-12:00 G、H、I、N、L、K岗位
15:00-18:00 A、B、C、D、F、J、M、P、O、Q、R岗位
上午8:00抽签,8:30面试;下午14:30抽签,15:00面试。
具体岗位面试时间顺序将在资格复查当天公布。请应聘相应岗位的考生根据考场安排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未按规定参加抽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和考场安排
面试地点:广西农业科学院(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考场设在广西农业科学院综合楼、学术交流中心。
第一考场(综合楼7楼):A、B、C、D、F、G岗位
第二考场(综合楼5楼):H、J岗位
第三考场(学术交流中心第2报告厅):I、M、P岗位
第四考场(学术交流中心第3报告厅):N、O岗位
第五考场(学术交流中心会议室):L、K、Q、R岗位
请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按时到达指定考场设定的候考室候考。

四、面试方式
(一)招聘硕士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2分钟。
(二)应聘A、B、C、D、F岗位的博士生,面试考核时只需作一个不超过20分钟的学术报告(须以PPT演示),简要介绍个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以及该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专业知识。

五、面试纪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集中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所携带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等电子产品及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在面试过程中,严禁考生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或其他相关人员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学校名称等有导向性的信息。
3.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后,考生须由考场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的地点等候公布成绩,不得随意走动。
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六、成绩公布、确定考核人员
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七、注意事项
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我院招待所联系电话0771-32434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联系电话: 0771-3245743, 3240837 ,3276859
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