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科学院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岗位)面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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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6-09 11: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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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定于6月14日开展201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岗位)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曾志康 韦阳成 李婷婷 黄巧玲 韦喜国 邓万超 李 欣 银 强 黄 芳 谢林君 曾文丹 李炳杨
    江洪平 周 珊 邓杰玲 冼芸轩 陆月娇 苏 琴 欧阳婷 廖丹丹 杨雯钧 张秋燕 刘玉鹏 黄培成

    二、资格复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3日下午15:00-18:00。
    地点:广西农科院人事处(院综合楼703室)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1.身份证;
    2.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学院)证明原件;
    3.外语成绩单(等级证书);
    4.职称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证件材料原件不全、不真实的,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3年6月14日上午8 :15-12:00
    考生需于8:00准时到达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面试考场
    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设在广西农业科学学术交流中心一楼。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其中考生审题2分钟,答题时间10分钟。

    五、面试纪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集中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所携带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等电子产品及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在面试过程中,严禁考生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或其他相关人员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学校名称等有导向性的信息。
    3.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后,考生须由考场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的地点等候公布成绩,不得随意走动。
    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六、成绩公布、确定考核人员
    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七、注意事项
    本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我院招待所联系电话0771-32434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联系电话: 0771-3245743, 3246424,324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