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公文文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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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8-21 15: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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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时使用的一个文种。 1.标题 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例如:《云南大学关于上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的报告》。 2.抬头 报告的开头应写明报告的主送机关,报告属上行文,所以报告的抬头一般是上级机关,例如:省教育厅、教育部、省政府办公厅等等。 3.正文 报告正文应该准确简要、条理清晰的将有关工作或事件的情况阐述清楚,并加以扼要的分析,以便给人们以全面、深刻的了解。 4.结尾 一般另起一行,写“特此报告”、“专此报告”等等。 5.版记 如果报告除主送外还要抄送其他部门,应该在版记中注明。 二、请示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陈述情况,说明理由,请求批准。是一种要求上级机关必须给予明确批复的公文。 1.标题 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例如:《云南大学关于省教育厅领导出席2007教育部—IBM高校合作项目年会的请示》。 2.抬头 报告的开头应写明报告的主送机关,报告属上行文,所以报告的抬头一般是上级机关,例如:省教育厅、教育部、省政府办公厅等等。 3.正文 请示正文要载明两方面事项:一是请示的缘由,二是请示的事项。 4.结尾 另起一行写“妥否,请批示”,“当否,请批示”等等。 三、函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函的正文,一般包括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 1.开头。如果是去函,要说明缘由和目的;如果是复函,则要引述来函,用语上都要谦恭礼貌。 2.主体。主要内容要写得具体明确,事理清楚。 3.结尾。要写得干净利落,如对对方有要求,要明确提出。最后,视不同情况可写“可否,盼予复函”或“此函”等等。 四、通知 通知适用范围极广,它适用于发布有关法规和规章,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等。 1.标题 通知的标题一般由发文单位、事由(发布规章的名称、转发文件的标题)、文种组成。 2.抬头 通知一般是普发性文件,在全校范围普发的文件抬头一般是“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如果针对某一特定单位,就写明单位名称;若是针对多家单位,又无法全部列出单位名称,抬头可以写“各有关单位”。 3.正文 通知的正文一般要写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如果内容较多或者发布规章、转发文件,可以用附件附在正件的后边,对正文的内容加以补充说明。 4.结尾 另起一行写“特此通知”。 五、决定 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个人,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有以下特点: 1.决定没有抬头。 2.决定内容应该简明、清楚,避免有歧义产生。 3.决定的版记里应该注明主送和抄送单位。 六、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重在纪实,客观真实,不能离开会议实际自主创新。 会议纪要不同于记录,突出一个“要”字,要将会议的重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归纳浓缩,突出重点。 在格式上会议纪要有以下特点: 1.会议纪要没有抬头,但有周知性。 2.会议纪要不盖章,但有约束性。 3.会议纪要不是新闻,但有迅捷性。